发布时间:2018-05-15 点击 次
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,规范基层工会经费使用,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《关于印发<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总工办发〔2017〕32号)精神,省总工会制定了《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(试行)》。根据实施办法规定,经院办公会研究决定,从2018年1月开始工会会员缴纳会费,缴纳标准依照全国总工会规定本人工资收入的0.5%。具体数据见附表。
附件:工会会费测算表
安徽省立医院感染病院工会
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五日